一次看懂 OKR (Objectives and Key Results)目標管理法

資料來源: https://www.managertoday.com.tw/articles/view/55927

「目標與關鍵結果」(OKR,Objectives and Key Results)的管理方法。

OKR 的發展,是由目標管理(MBO,management by objectives)理論演變而來。

故事中,第三位石匠明確說出「蓋教堂」的大願景,正是杜拉克的主張──管理者需要建立類似的目標,並向員工闡明要做出何種貢獻,以便實現理想。

葛洛夫改良目標管理的模型,提出 OKR 理論,並由矽谷創業投資家約翰.杜爾(John Doerr)把該體系引進 Google,Google 的成功,吸引了更多企業嘗試此制度。

這套理論正如其名,「O」是指目標(objectives)、「KR」則是關鍵結果(key results)它是一項溝通工具,幫助所有人了解最新目標是什麼,由團隊討論出一個周期內定向的大目標,用來告訴大家「我們現在要做什麼?」接著擬定 2~4 個定量的關鍵結果,輔助成員了解「如何達成目標的要求」。

目標與關鍵結果(OKR)的管理方法淺顯易懂,每一組「目標」(objectives)與 2~4 個「關鍵結果」(key results)搭配,且不論企業、部門、個人,都可以實施 OKR。

班.拉莫爾特(Ben Lamorte)、保羅.尼文(Paul Niven)論述 OKR 的定義時,指出這是一套嚴密的思考框架,能確保員工緊密合作,把精力凝聚在可衡量的貢獻上,協助組織成長。

「嚴密思考」指的是在一個 OKR 周期後,團隊不僅要檢視自己是否達成目標,還得進一步探究實施結果背後的意義當不如預期時,必須拆解原因,如目標過大、人力不足,或是需要更多時間執行等。如此一來,才能在下一個周期中,找尋更多突破機會。

OKR 在制定目標前,會讓所有階層一起研議,共同討論,避免部門各自為政,只顧自身利益。

如果用一句話來簡單說明兩者的差異:關鍵績效指標(KPI,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)是「別人要我們做的事」OKR 則是「我們自己想做的事」。

OKR 的本質並非要考核團隊或者員工,而是隨時提醒每一個人,當前與未來的任務分別是什麼。

也就是說,KPI 與 OKR 其實並不衝突,只要不把 OKR 視為績效評估的工具,一個組織內,可以同時實施這兩套體系。

OKR 還能適度彌補 KPI 的缺陷。KPI 強調在時限內完成待辦事項,並依據評分標準給予賞罰,確實能激發、提升工作效率。不過,組織內部往往有多個 KPI,這時就有可能產生「有些事大家都不想做」的狀況,甚至這些 KPI 早已背離企業願景,但員工為求分數,仍敷衍了事。

相對的,OKR 要求目標與關鍵結果必須高度吻合,聚焦好的目標,發想到底有哪些事情,讓全部門願意一起努力、前進,而非拚命達成績效。

OKR 還有許多優點。

首先,OKR 只需理解目標及關鍵結果,就能執行,員工不會因為理論過於複雜,搞得一頭霧水。推特前執行長迪克.科斯特羅(Dick Costolo)便曾說,當他導入這套方法後,所有人很快就能夠搞清楚方向。

另一方面,OKR 允許團隊自由設定周期,而多數企業採用「一季」為循環,每三個月、甚至一個月就能夠能迅速檢視結果,並調整下一次的目標,相較於年度績效評估,更能因應市場變化。

OKR 的初衷是企業由下而上,討論出真正要做的事,當所有人都有共識,就能把精力聚焦在最重要的任務上,集中注意力、做好時間的主人,便能使工作更順遂。

目標與關鍵成果(OKR)

1999 年,由英特爾(Intel)前執行長安迪.葛洛夫(Andy Grove)提出理論框架。目標與關鍵成果(OKR)是透過每一組目標(objectives)搭配 2~4 個關鍵成果(key results),讓團隊了解「要做什麼」及「如何做」。

優點:理論簡單易懂,以「由下至上」的方式,使團隊訂定每個人都願意執行的目標。
缺點:要求目標要有挑戰性,但並不連結績效評估體系,因此需注意成員是否缺乏動力。

如果不和績效掛鉤,員工還會在意OKRs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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